【孩子,自由不是放縱,更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】
圖轉自網路
我對於安卓事件並不想評論,因為我不懂美國法律,也不想像某位美國華裔律師一樣,不關他的事整天卻放話,但當我看到我分享的這篇文章時,讓我想起了我曾經承辦的一個案件,涉案的被告是剛成年的小伙子,我並非未成年犯罪的專家,只是常常遇到重大犯罪被告是未成年人或年輕人,而這些年輕人大都有一些共通點,父母不常跟孩子相處,原因很多,單親或忙於工作,或者隔代教養。 數年前,有跟父母帶著一個年輕人來找我,小孩因為涉嫌竊盜被告了,父母雖非家境富裕,但經營生意頗好的小吃生意,是小康家庭,不為經濟所苦,也不是因精神疾病而竊盜,在我詢問之下,原來,是這年輕人不滿女友分手後交了新男友而復合未果,便將該女的機車偷走放在家中,然後並留下紙條向該女表示,因為新男友對外欠債所以把該女機車牽走抵債,藉此讓該女跟新男友分手。 正當該女與新男友摸不著頭緒時,這個屁孩自以為以英雄姿態出現,騎著『被偷竊的機車』出現,向該女表示因為在路上發現他的車被不認識的人騎走,所以自告奮勇去向陌生人們討回車子,企圖挽回該女的心,雖然我沒看到那女孩的表情,但我相信那女孩一定跟我一樣白眼翻到天靈蓋…當然沒有意外的被告了,當我壓著那年輕人親自拜訪女孩家人道歉時,那年輕人還是一臉『這只是開玩笑』的不情願道歉,害我很想從他頭殼小巴下去。 求得原諒後,在法律上主張使用竊盜讓此事落幕了,但我相信年輕人沒有因此受到任何教訓或悔改。 如果安卓事件就如一般預測的河蟹掉,那我相信,這孩子未來一定依然故我。 好文共享:《孩子,外面世界絕不會輕易原諒你!》